甘肅省社會科學院組織申報省第十七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實施細則
一、評獎對象與范圍
(一)申報參加本次評獎的成果,必須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兩年期間完成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
(二)在評獎規定時限范圍內公開發表或出版的專著、編著、譯著、工具書、古籍整理與校注、科普讀物、地方史志、論文、研究報告,均可參加評獎。
(三)已結項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央部委人文社科項目、省社科規劃項目,項目負責人向省評獎辦提出申請,經省評獎辦審核同意后,可直接進入學科復評階段參評。已結項的省社科聯人文社會科學項目、省教育廳高等學??蒲许椖浚ㄉ缈祁悾?、省科技廳科技計劃項目(社科類),可進入學科初評階段參評
(四)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的成果可直接作為一等獎候選成果。
(五)有副省級及以上領導作出肯定批示或被廳局級及以上部門實質采納的決策咨詢報告、研究報告等,可進入學科初評階段參評。申報時必須附有相關批示或廳局級及以上單位出具的成果被采納程度、轉化形式和產生決策影響、社會影響等內容的證明材料。
(六)申報成果的具體界定。
1.申報成果完成時間界定。成果以發表時間或版權頁出版時間為準,課題研究項目以結項或鑒定時間為準,咨詢報告成果以省部級及以上領導批示時間或廳局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實質采納時間為準。
2.申報成果作者署名界定。文章以正文標題下署名為準;著作以版權頁署名為準;課題以結項證書或鑒定書封面上完成者的署名為準。
3.第一作者的個人成果最多不得超過兩項。
4.帶有秘密、機密、絕密等字樣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內不得參評。
5.新聞、文學、藝術等學科,只限理論研究成果參加評獎。
6.大事記、概覽、人物傳記、統計資料、年鑒、畫冊、評介材料、文件、領導講話和工作總結、文學作品以及網絡文章等非學術性成果,不屬于評獎范圍。
7.凡已獲得省部級獎勵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不再納入評獎范圍。
8.不符合系列論文要求的論文集不能以總成果名義申報,只能以單篇論文申報。
9.知識產權有爭議尚未妥善解決的成果,不能申報。
二、評選條件與要求
參評成果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注重創新,聯系實際,有利于構筑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者實際應用價值,有良好的學風文風,對構建中國特色甘肅特點的哲學社會科學有較大貢獻。
(一)專著和編著。具有科學性和創新性,在研究現實和歷史重大問題上有創見,對學科建設和社會發展有新貢獻。
(二)譯著。保持原著風格,譯文準確流暢,對研究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對深化學術研究有促進作用。
(三)工具書。體例科學,詮釋規范,資料翔實,知識性強,使用方便,對學術研究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
(四)古籍整理與校注。整理忠于原作,考據嚴謹。校正糾訛補缺,注釋富有新意,對學術研究有重要的借鑒、參考價值。
(五)科普讀物。具有較強的科學性、知識性、趣味性,內容深入淺出,語言生動簡練,在傳播科學思想、鑄造科學精神、普及科學方法、提高公眾科學文化素質等方面有積極作用。
(六)地方史志。資料翔實、記述準確,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
(七)論文。選題新穎,觀點正確,論據可靠,具有原創性,對解決重大理論問題研究有新突破,對解決重大現實問題有新見解,對本學科發展有新貢獻。
(八)研究報告。選題貼近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具有戰略性、前瞻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決策提出有應用價值的對策建議。
三、成果申報要求
(一)網上申報: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者在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評審系統注冊,由初評小組審核申報者填報相關內容。填報內容如下:一是作者基本情況;二是成果基本情況;三是成果佐證材料完整電子版。學科組填報不準確者,省評獎辦有權進行調整。
(二)書面材料:由第一作者填報《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一式三份(其中二份須隱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并報一份完整的原件和將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隱去的復印材料二份及完整的電子版《申報表》一份,另附的評介評估評價和轉載引用采納材料等佐證資料,報送材料與成果材料的要求相同。
委托申報成果者,申報人應持有第一作者委托書向初評小組申報。
(三)申報界限
每位作者最多可以第一作者名義申報兩項個人成果,在各級評審過程中,按擇優原則限一項成果入選。
編著類成果,此類成果的某一章節不得以個人成果名義申報。
系列論文是指正標題或副標題相同、從不同視角和層面研究同一問題、在本次評獎規定時限內完成并發表的一組論文(不少于3篇),可以總成果名義申報,也可以單篇論文申報。
叢書是指3冊以上,圍繞某一主題編寫的系列圖書,其出版日期以最后一冊的出版時間為準。
論文集不能以總成果名義申報。其中同一作者的論文集,其所收論文符合系列論文要求的,可以總成果名義申報。否則,只能以單篇論文申報。
以少數民族語言公開出版的著作,申報時須有主要章節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翻譯;以少數民族語言公開發表的論文,申報時須附有主要內容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摘要。
以外文公開出版的著作,申報時須有主要章節的中文翻譯,一萬字以上的重要觀點摘要中文譯文;以外文公開發表的論文,申報時須附有全文中文翻譯。
以上申報成果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四、初評評審程序
(一)時間安排:
1.2022年9月26日前成立初評小組向省社科聯報送初評小組名單
(組長:王俊蓮 成員:董積生 李有發 王曉芳 侯宗輝)
2.2022年10月8日至10月9日,科研處成果管理科動員摸底,進行賬號分配
3.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個人進行成果申報(線上線下同步進行)
4.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科研處成果管理科進行資格審查
5.2022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初評小組進行初評評審
6.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成果公示
7.2022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科研處成果管理科進行結果匯總,連同紙質版材料上報社科聯
(二)資格審查和推薦
1.網上申報:申報者在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評審系統注冊,由初評單位審核申報者填報相關內容。填報內容如下:一是作者基本情況;二是成果基本情況;三是成果佐證材料完整電子版。學科組填報不準確者,省評獎辦有權進行調整。
書面材料:由第一作者填報《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一式三份(其中二份須隱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并報一份完整的原件和將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隱去的復印材料二份及完整的電子版《申報表》一份,另附的評介評估評價和轉載引用采納材料等佐證資料,報送材料與成果材料的要求相同。
委托申報成果者,申報人應持有第一作者委托書向初評小組申報。
2.科研處成果管理科負責申報成果資格審查的初審工作,并填報《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成果資格審查和推薦參評意見書》(以下簡稱《資格審查和推薦意見書》)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須隱去成果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對未經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成果,不予受理。
3.初評
?初評評審評分由客觀分和主觀分兩部分組成。
客觀分由初評小組組織從事科研管理工作、精通科研評價的人員根據作者提交的印證材料,在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評審系統內對照《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審客觀評分表》逐項打分。
主觀分由評委認真審閱成果,充分討論醞釀,根據作者提交的成果材料,對照《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審主觀評分表》逐項打分。
初評小組根據主觀賦分和客觀賦分結果計算出每項成果的平均總分值,并填寫《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初評評審意見書》(以下簡稱《初評意見書》)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須隱去成果作者姓名,不加蓋初評單位印章)。主、客觀《評分表》中只填寫合計分值的視為無效。
初評小組對其初評擬入選成果及客觀賦分結果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得分多少排序,向省評獎辦公室推薦參加復評成果,數量不得超過申報總數的50%。
五、其他事宜
(一)申報成果材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留備用件。
(二)我院作為初評單位,受理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16日下午5時。請各研究所、雜志社、圖書館積極組織好本部門人員參加省十七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活動。
(三)按申報要求將所有材料報院科研處成果管理科。
聯系人:海 敬 0931-5162021、15117112011
楊雪琴 0931-5162020、1899316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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